韩国在今年10月27日的国务会议上最终确定了2030年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下称“NDC”)以及2050年碳中和*实施方案。2030NDC将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18年缩减40%定为目标。文在寅总统于(英国当地时间)10月31日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届缔约国会议(COP 26)上向国际社会公布了韩国的2030NDC,并计划在今年内提交联合国。2030NDC把今年8月31日在国会表决通过的《为应对气候危机之碳中和与绿色增长基本法》(下称“《碳中和基本法》”)中所提出的中长期减排目标进一步加以具体化,由此可见韩国政府为实现碳中和所做的努力正在逐步走上正轨。
*碳中和系指,尽可能减少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将多余的温室气体通过森林等加以吸收或通过碳捕集技术等加以抵销,从而实现实质上零(ZERO)排放的概念。即,使碳排放量和碳吸收量达到平衡,以实现碳排放为零,也称为“净零”。
本期法律简讯将为您介绍《碳中和基本法》以及2050碳中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分析该计划和《碳中和基本法》的实施将对韩国各行业领域产生怎样的影响。
[1]《碳中和基本法》的主要内容
《碳中和基本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引进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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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国家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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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长期减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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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基本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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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碳中和绿色增长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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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理单位的温室气体目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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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基本法》中可能直接对经营者产生影响的制度可以说是引进了气候影响评估制度。预计气候影响评估将会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估,从而增加环境影响评估程序所需整体时间。气候影响评估对象项目的具体范围授权由总统令加以规定,所以有必要密切跟踪今后的立法动向。
除此之外,《碳中和基本法》规定了涉及特定领域的制度及政策等基本事项、原则和标准等内容,没有规定个别企业或个人的具体义务。但是,为了达到根据《碳中和基本法》制定的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个别法令可能会强化应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的义务或限制其权利。例如,虽然《碳中和基本法》没有规定要求减少个别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但环境部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时,可能考虑《碳中和基本法》规定的减排目标,决定分配给企业的排放权少于前一执行期。因此,即使该法并不规定企业的具体义务,但其波及效果不容忽视。
[2] 碳中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在今年10月18日碳中和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全面停止火力发电等,尽最大可能遏制排放行为的A方案以及△保留部分火力发电,同时积极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抵销技术的B方案,上述方案于10月27日通过国务会议表决得以确定。政府将考虑上述实施方案来制定能源、产业、运输及循环经济等各领域的政策方向。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领域 | 내 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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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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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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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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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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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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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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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在自然状态中不存在,通过电分解为水后取得,绿色氢指的是在相应过程中所需的电力使用从太阳能或风力等可再生能源中发生的电力。
[3] 启示
韩国政府继2020年10月宣布碳中和后,于2020年12月由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2050碳中和促进战略”,于2021年5月成立了碳中和委员会,于2021年6月制定了2050碳中和实施方案等,一直为实现2050碳中和目标而积极行动。鉴于《碳中和基本法》即将于2022年3月正式实施(《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将废止),这一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据此,我们预测政府为实现2030NDC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及相关规制的制定,如减少排放权交易制度配额等。上述政策措施及规制的强化很可能使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受到制约或增加费用。另外,政府为了促进企业的碳减排活动,正在社会各领域开展支援项目,预计将对有助于碳中和的技术研发提供多种多样的支持方案。
综上所述,对企业来说,NDC强化及碳中和实施方案的确定是危机,同时也可能是机遇,有必要密切关注环境部及产业通商资源部等主要相关部门的政策动向、包括排放权交易法在内的相关法令的立法动向,据此制定企业今后的经营战略和业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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