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称“RCEP协定”)是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的缩写,由中日韩三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15方成员国参与的亚太地区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在韩国已于2022年2月1日起生效。
据此,为配合RCEP协定的生效并顺利执行,韩国关税厅公布了关税行政操作指南,下面将重点介绍RCEP协定中关于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
原产地规则概述
RCEP协定中规定:(i)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生产的货物(完全生产);(ii)在一缔约方仅使用来自一个以上缔约方的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仅用原产材料生产);(iii)在一个缔约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并且符合各品目的原产地规则要求的货物(满足各品目原产地标准)被认定为原产货物1
其中,各品目原产地标准规定在RCEP协定附件3-GA中,与韩国已经签署的其他FTA相似,但为了反映最新生产工序,最大限度地利用区域内供应等,放宽了部分标准。
<主要行业的原产地标准(PSR)结构2>
行业 | 各品目原产地标准结构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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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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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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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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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器、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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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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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食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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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原产地证明(填制)
为适用RCEP协定关税,需要证明该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证明必须是(i)由指定机构签发的证书或(ii)由核准出口商自行签发的声明(自主声明3),声明需要用英文填制,可以以(i)书面(纸质)或(ii)电子版4的形式签发。
在韩国,原产地证书由海关或大韩商工会议所签发5。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者,必须在该出口货物装运之前,准备好出口申报受理复印件、发货单或交易合同、原产地证明书、原产地确认书等必要的附加文件,向签发机关提交申请。另外,各企业或RCEP各品目原产地核准出口商可免于提交附加文件。
各企业或RCEP各品目的原产地核准出口商有权填写自主声明原产地申报单,并可以使用目前协定附件3-Na(最少信息要求)第2款规定的包含以下信息6的任何表格。自行证明原产地申报单上必须同时记载签发人的姓名、签名和填写日期。
<原产地申报书最少信息要求>
① 出口商名称及地址 ② 生产商名称及地址(如已知) ③ 进口商(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④ 货物名称、HS 6位 ⑤ 对于核准出口商,核准编号或出口商和生产者识别号 ⑥ 唯一编号 ⑦ 原产地适用标准 ⑧ 授权人员开具的原产地申报单上所列货物符合协定第三章所有要求的证明 ⑨ 根据协定第2.6(关税差异)的RCEP原产国 ⑩ FOB价格(限于在确定原产地地位时适用区域价值成分时) ⑪ 货物的数量 ⑫ 背对背原产地申报书还应包含:初始原产地证明编号、签发日期、首次出口国,适用RCEP原产国时首次出口国的核准出口商核准号码 |
原产地证明自制作或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韩国自协定生效日2022年2月1日起可制作或签发。但,对于在韩国协定生效之日协定尚未生效的国家,可以从该国家的协定生效之日起制作或签发。
协定关税适用时间
RCEP协定关税适用于自协定对韩国生效时间2022年2月1日00时起申报进口的货物。根据韩国协定生效后制作或签发的原产地证明,可以申请适用协定关税
但是,RCEP协定项下的原产货物,在协定对韩国生效之日为(i)运输中的货物;(ii)在保税仓库保管的货物;或(iii)《关于自贸区的指定及运营的法律》第2条第1款项下的自贸区内的货物时,原产地证明需要在协定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的2022年7月30日之前制作,且限于与直接运输证明文件一起提交的情况下,可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申请适用协定关税。
原则上应在进口申报受理之前申请适用协定关税,如在进口申报受理前未能申请,可在进口申报受理之日起1年内进行事后申请。
免于提交原产地证明
征税价格在200美元以下的进口货物免于提供原产地证明,但以下情况不免除提供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免除提供除外对象>
① 以货物单价不超过200美元的方式分割进口货物等,使用不正当方法进口的货物;或 ② 该进口货物为计划进口一系列货物的一部分时。 |
RCEP协定是涵盖全世界人口和交易量中的相当部分的世界最大规模的FTA,对韩国进出口企业来说是新的机遇。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韩国虽然目前还没有与日本签署个别的FTA,但日本也是RCEP协定的成员国,因此,对与日本的贸易货物也可以适用优惠关税。但,RCEP协定是多边FTA,存在与现有的双边FTA不同的详细原产地规定,为最大限度地达到节约关税等效果,必须仔细确认原产地规定。
因此,为积极利用RCEP协定,进出口企业有必要接受法律专家的咨询,详细确认RCEP协定的原产地规定,从优惠关税的适用到开发新的应用模式,以及准备相应的风险管理系统,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1 原产货物的认定需要满足RCEP协定第三章(原产地规则)的所有适用要求,完全生产和仅用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无论该货物的各品目原产地标准如何,均认可其原产地地位。
2 参照关税厅公布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的关税行政操作指南》p9 RCEP各品目原产地标准情况。
3 规定出口商和生产商自主声明(完全自主声明)方式是协定生效后10年内(柬埔寨、老挝、缅甸规定在20年内)实施,韩国的实施时间未定
4 在进口国适用优惠关税时,所承认的原产地证明的电子版形式因成员国而异,上表仅供参考,各成员国承认的标准需在RCEP官网进行确认。
5 各成员国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可在RCEP官网进行确认。
6 未来将通过成员国之间进行磋商制定标准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