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科斯达克上市的A公司最近被韩国交易所决定摘牌后,针对韩国交易所向法院提起了请求停止摘牌决定效力的诉前保全申请。在该案件中,世宗律师事务所的摘牌应对专业团队代理韩国交易所迅速赢得了驳回申请人全部请求的胜诉裁定。

 

1、案件的概要及法院的判断

A公司自2018年起接受上市适格性实质审查,在被给予的改善期间内反复发生关于审计意见的形式上的摘牌事由,为了扭转该等不利局面,A公司虽曾通过重整程序及并购等来解决形式上的摘牌事由等,努力自救,但是最近在上市适格性实质审查程序中最终收到了摘牌通知。对此,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主张韩国交易所在未对形式上的摘牌事由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即进行实质审查属于违法,其做出摘牌决定超越、滥用了裁量权,请求停止摘牌决定的效力。

对此,与韩国交易所签有法律顾问合同的世宗律师事务所代理韩国交易所处理了上述申请案件,对科斯达克市场关于摘牌程序的上市规定及实质审查相关的审查材料进行缜密分析后,具有说服力地论证了下列事实,从而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赢得了驳回请求的裁定:(1)A公司未曾切实履行改善计划;(2)在营业的持续性及经营的透明性方面未能具备上市适格性;(3)不能认为摘牌程序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2、此次裁定的意义

此次法院的裁定详细展现了在上市适格性实质审查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营业持续性、财务稳健性、经营透明性等审查标准,目前正在接受上市适格性实质审查的众多科斯达克上市企业可以从中了解应对实质审查的方向及战略,从这一点而言是相当富有意义的裁定。并且,法院也确认了当进行实质审查的过程中反复发生形式上的摘牌事由时,韩国交易所按照实质审查程序的进程决定是否同时进行该程序是合法的,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关注。